《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》公開征求市民意見
“在車站、站臺或者其它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內赤腳、赤膊等行為將視為影響環境,并對個人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。”地鐵一號線已進入了空載試運行期,不久將正式“上崗”。昨日,成都市政府法制辦公布了《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》(征求意見稿),并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和建議。在本月28日前,市民可通過網絡或書面方式將意見和建議反饋到法制辦。
車站配急救箱管理重細節
對地鐵、輕軌等城市快速軌道公共客運系統應如何管理,《管理辦法》中就服務作業規范、影響運營秩序的禁止行為以及責任追究等細節做出了相關規定。
根據規定,為了乘客的安全,運營單位應當在車站內設置公用電話、無障礙設施、衛生間等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,并配備急救箱,車站工作人員還應掌握必要的防災、急救知識和技能。
在運營管理方面,運營單位應在車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車行車時間、列車運行狀況提示和換乘指示。列車因故延誤15分鐘以上或者調整首末班車行車時間的,應及時向乘客告示。如城市軌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運行,乘客可持當次有效車票要求運營單位按照購票金額退還票款。
赤腳赤膊會罰款乘客要文明
對于夏日打“光胴胴”的乘客,公交車可以拒載。《管理辦法》對此類行為也做出了罰款規定:對于在車站、站臺、出入口或其它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內亂寫亂畫、赤腳、赤膊、隨地吐痰等影響運營環境的行為,將由城市管理部門委托運營單位對個人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。
另外,該《管理辦法》對于輕軌交通中影響運營秩序的行為也做出了細致規定。如,擅自進入軌道、隧道或其它有警示標志的區域,在站廳、站臺、車廂內、通道內、出入口等城市軌道設施范圍內點燃明火等均屬禁止行為。
在運行的自動扶梯逆向行走屬于影響運營秩序的禁止行為。對于影響運營秩序的行為,成都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將對個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,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。早報記者鄭其
術語解釋:
本辦法所稱城市軌道交通,是指地鐵、輕軌等城市快速軌道公共客運系統。